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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012/4/11 19:56:17      点击: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培养模式创新和深化教学改革的基本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的精神,现就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握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主流,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思想与观念,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文为指导,体现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准确定位培养目标,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积极创新培养模式,突出主干,强化实训,塑造特色,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注重素质教育原则
   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原则
   以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为指南,立足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切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一线技术、管理人才的目标,克服本科化倾向,不能过分强调创造性、设计性的人才培养目标;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加突出实践性,努力探索“产学研”、“教学做”、“双证”融合的新路子。在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上,要针对企业、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课程实训、专项实训、综合实训等模块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使培养方案更具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坚持课程体系整体优化原则
   课程设置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职业岗位群的需要,坚决克服因人设置课程的偏向。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要注重平台搭建与模块设计,注重课程之间在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和融合,注重课程体系内在的柔性,妥善处理好通识文化课程、职业基础课程、职业能力课程与职业能力延展课程的关系,处理好课程的先行与后续、基础与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四)坚持建立特色培养模式原则
   在遵循学校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基础上,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需要,在充分挖掘现有教学积淀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体系,整合优质资源,重点突破,彰显专业特色。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1.项目驱动,企业化培养
   通过与企业深度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企业岗位的技能要求设立相应课程,融生产经营、技术开发、科学管理于一体,构建以项目驱动为主要学习形式的企业化人才培养模式。
   2.工学结合,课证深度融合
   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考证的内容融进日常教学中去,实行“基本技能+岗位技能+职业发展能力”的课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职业技术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模式,采取模块的形式设计课程体系。
   3.专业引领全程,技能递进提升
在传统“三段式”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模块+职业方向/专业方向模块+拓展方向模块”的培养模式,构建“宽平台、多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
   4.校企合作,订单培养
   根据用人单位所需要的人才的数量、知识水平或职业技能、岗位人才需求等,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组织实施培养,理论教学和课程技能训练环节主要在学校进行,实践、实训和专业综合技能训练环节主要由用人单位完成。双方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教育教学合作、共同培养人才。
   5.模块教学,分段培养,多轮实训,递进上升
   构建包含“专业认知-基本技能-专业综合实训- 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五个能力模块的“阶梯式”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学生的认知技能、单项操作技能、专业核心综合技能的反复训练,循环操作,实现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职业综合素质的阶梯式上升。
   三、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指本专业人才培养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定位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使学生通过学习达到以下基本的规格要求: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感且遵纪守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学生能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
   1、基本内容
   (一)学制与招生对象;(二)人才培养目标;(三)人才培养规格;(四)主要课程设置;(五)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六)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七)必要的说明。
   2、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由四部分构成:
   (1)公共基础与职业基础:公共基础包含“两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职业基础是指本专业(或方向)应具备的铺垫性课程、入门性课程,指本专业(或方向)必须提前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2)职业能力:指从事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岗位或者行业最重要的理论知识或技能。
   (3)职业能力拓展课(限定选修):是指在职业能力的基础上使学生的能力进一步延伸、扩展或提升的课程。职业能力拓展课既可以是在现有职业能力上的纵向提升的课程,也可以是在现有职业能力上的横向扩展的课程。
   (4)集中实践:“两课”实践(由辅导员通过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考核)、军事训练(由学生处组织实施,一般为两周)、课程设计(由教师根据实际授课需要拟定)、专业实验、专业实训、社会实践、顶岗实习论文(由系部组织实施)、创新活动等。
   3、学制、学时与周数基本要求
   (1)学制:计划学制3年,学生可在2-5年内完成学业。
   (2)学时总量:教学活动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左右,其中理论学时在1600-1800学时之间。
   (3)课程门数(含各集中实训环节):控制在38门以内。
   (4)学分总数:一般控制在130—140学分之间。
   必修课程每16学时左右为1学分,实践课程折半计算学分;原则上选修课程16学时左右1学分;实训周(集中实训)为 每周28学时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
   三年制专业的实训教学时数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文科专业课可适当降低为40%)。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实验课、计算机上机等)和集中实践(见习、实习、实训、课程设计、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
   (5)周数及周学时分配
   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全学程六学期,共计120周左右。其中:
   A、入学教育1周,安排在第一学期,由系部、学生处、辅导员具体实施,主要进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教学与考试(闭卷);
   B、军训2周,在新生入学时与入学教育结合进行,安排在第一学期;
   C、考试6周,每学期各安排1.5周,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
   D、运动会1周,安排在第一和第三学期各0.5周;
   E、机动时间(主要是节假日)最多2周(要求各系部总体安排表中学期自然周数均控制为20周,机动时间随机调整);
   F、毕业教育1周,安排在第六学期学生顶岗实习返校后;
   顶岗实习25周(含实习报告4周,安排在第六学期),第五学期安排9周,第六学期安排16周。
   考虑到高职高专学生毕业的实习、实训、就业问题等,各类专业的周时数随学年的升级而递减(不是指自然周减少,而是指排课的科目和相应的周总课时量减少)。
   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除集中的实习、实训外)原则上应安排在第五学期(含第五学期)前进行,但不宜安排在第一学期进行。
   (6)选修课开设分为职业能力拓展课程(即专业限定选修课,安排在第三、四、五学期,要求从每学期开设的二门课程中自选一门课程)和综合能力选修课程(即校级选修课,安排在第二、三、四学期,要求从每学期开设的校级选修课中自选一至二门,共需修完4学分)两类。职业能力拓展课程原则上针对本系学生开设,旨在拓展学生专业知识能力水平。综合能力选修课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实行“双证书”制度,即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
   (8)为了实现工学结合的目标,各系(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培养方案中体现校企合作内容的相关课程。
   五、关于基础课程的说明
   1.《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思修”),2.5学分,4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36,实训学时1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毛邓三”) ,3.5学分,64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8,实训学时16)。
   以上两门课程由基础教学部根据教师资源调配均衡安排在第一、二学期。
   2.《大学体育》,4学分,122学时,第一、二学期按专业班级开课,58学时,第三、四学期以选项课形式开课,64学时。
   3.《形势与政策》,2学分,36学时(四个学期),由辅导员结合时事政治以专题讲座形式开设。
   4.《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1学分,16学时(其中理论学时8,实训学时8),安排在第四学期。
   5.《军事理论》,2学分,3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军训期间,以讲座形式开课。
   6.《计算机应用基础》,4学分,72学时(其中理论学时30、实训学时30),由计算机通信工程系根据教师资源、教室资源调配按系部均衡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开设。
   7.《大学英语》分A\B班教学(艺术类专业可不开设),A班学生上128学时,分别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B班学生第一、二学期开设英语课程(共计64学时),第三、四学期根据系部专业划分可设系内选修课。
   8.《高等数学》第一学期54学时,全院开设(艺术类专业、应用英语专业可不开设),第二学期分A\B班教学,A班学生学习《高等数学II》(42学时),B班学生学习《应用数学软件》(32学时,其中理论学时16,实训学时16)。
   9.每个专业均要有综合实训项目。
   六、关于实训环节实施的几点意见
   1.实训环节由课程实训、专项实训和综合实训等环节有机组成,其中课程实训,目的是验证与掌握所学到的技能点,通常在模拟工作的环境下,进行单项操作;专项实训属操作性实训,目的是运用所掌握的操作技能,通常在仿真工作的环境下,进行任务式操作;综合实训属工作性实训,目的是通过实训操作提升工作经验,通常在真实工作现场环境下,进行分步骤全流程综合性工作操作。在教学计划中,要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以及专业所针对的岗位和岗位群要求的技能、应用能力提出实践教学的阶段性目标。
   2.第六学期为顶岗实习的时间,是属工作性实训的综合实训项目,应包含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两方面的内容,总时间16周,16学分,应按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安排。
   3.各系要切实做好专业调研,从生产和社会实际对我院各专业培养人才要求出发,制定出符合社会发展、符合生产实际要求的实践教学计划。
   七、组织领导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系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各系必须按学院统一制定的模板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3.各系应于5月11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附件(教学进程表、教学总体安排表)的电子文档。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附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级****专业教学总体安排表》模板;
       《****级****专业教学进程表》模板。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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