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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2/26 17:16:31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好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普通高等本科、专科的在校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各学院由辅导员向学生传达相关通知精神,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申报原则及时核准和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并将最终核准及补录结果汇总电子及纸质签字版本(电子版命名为:学院+辅导员姓名),于201934日前报教务处刘老师(邮箱:lk10674@gmiot.com),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以及信息项具体字段要求请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34日前完成核准和补录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录工作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有需要的学生家庭可以进行信息补录,没有需要的学生家庭信息不进行补录。

   2、所填信息需保证真实、准确。

   3、本次核准和补录工作时间紧、数据大,要求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填报。

   4、附件1中填报字段中“SFZZ”表示“是否在职”,凡注册学籍学生“是否在职”字段均为“否”。

   5、因所涉及范围较广,请注意填报信息的保密性。

 

   附件: 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http://172.29.1.37/e/upload/s1/fck/file/2019/02/26/0858008558.doc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225

 

0858008558.doc 085816385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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