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福理工教〔2022〕111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且经学院推荐评选。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该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指导教师、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专业内推荐。
(二)学院初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二次答辩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确认。
四、报送材料
(一) 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二)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附件2),按《管理办法》要求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两位评审专家一人一份);
(三)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四)毕业设计(论文)原文PDF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设计(论文)题目。
以上材料电子版涉及签字部分,请使用电子签章,纸质版按规范签字,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14日将前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弃权。
五、奖励办法
评为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作者和指导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教务处揭晓明 电话:0591-62990014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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