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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5/12/1 16:25:3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期末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福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福理工教〔2019〕18号)和《校内考务工作规程》(福理工教〔2021〕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命题及审核要求

(一)切实保障命题质量。教师是试卷命题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试卷必须能够考核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特别是考核的学生知识应用能力。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难度适中,有足够覆盖面。命题完成后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组织安排审查试题。审查人填写试卷审批表后交至学院;审查不合格试卷要明确指出问题并退给命题教师限期修改,修改后再次审查直至合格。

(二)鼓励考核方式改革。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与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一致。鼓励探索和实践在线教学模式下的考试方法改革,提倡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结合课程特点、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命题形式;充分利用学习通等教学平台记录学生出勤、答题、作业、平时考核等结果数据,多样化评价学生学业。

有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提交经专业、学院审定后的改革方案(见附件1、2)报备教务处,积极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可优先推荐为校级一流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余考核方式的变更(如“考查课”变为“考试课”、考核比例的变更等)及非闭卷考试考核的也要按要求提交审批。

(三)试卷命题质量检查。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成立期末试卷检查专项小组,对试卷质量进行把关,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3),并于考核前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试卷检查工作。同一专业相同课程的多个班级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结束后,学校对试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福理工教〔2023100)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四)试卷印刷与管理。考核前2周把试卷送印刷部门印刷,考前3-7天课程负责人将印制、装袋好的试卷领回检查,并将学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装入试卷袋,确认无误后集中放置在规定档案室由考务工作负责人专人专管,严防泄密。接触试题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鼓励采用超星考试系统。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课程利用超星平台考试系统进行课程考核组卷、线上考试、试卷批阅等全过程的线上考核,所有开展线上考核的课程需严格遵循学校线上考试管理相关规程,具体实施规范参考附件4。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表编排时间:各开课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大纲及进度要求进行考表编排,于15周周五(12月12日)前完成排考。

重修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教学大纲及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课程考核,组班重修课程单独出卷、单独考试,跟班重修(含免听重修)试卷与所跟班级统一出卷、统一考试。

(二)考试时间:原则上考查课在教学周(18周)内完成考核,考试课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须于2026年1月16日(20周)前完成,部分提前结课的课程可以提前安排考试。

四、考试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需做好期末课程考试组织安排工作,做好考试通知及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严抓考风考纪。

(二)强化监考教师工作职责,每位教职工都有监考的义务,并服从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推脱或拒绝参加监考工作。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工作,其次再安排其他老师。要求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看手机或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要认真规范填写监考记录单和试卷袋封面,对于缓考、缺考和违纪作弊学生需如实工整填写。

(三)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在课程考核前至少一天通过正方系统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的补(缓)考。

五、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及归档要求

(一)试卷评阅。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遵照《福州理工学院试卷评阅规范》认真、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

(二)成绩录入。专业课应在本门课程考核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实践课、公共课程应在本门课程考核后的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缓考学生在期末录入平时成绩后保存提交,待参加完课程考试后,由教师再将缓考卷面成绩录入补考成绩栏。

本学期所有课程须于2026年1月2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三)成绩归档。所有阅过试卷交由各学院保存备查。教师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第五章考核文件归档执行。

以上考务事项请各学院认真执行,做好考务各环节安排,填写相关信息等工作。


(联系人:郑子俊  电话:0591-62990014)


附件:福理工教〔2025〕181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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