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拓展周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体育素质、美育修养和劳动素养,计划于第十七、十八周(6月5日-6月18日)开展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素质拓展周活动。
一、工作安排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素质拓展与劳动教育学分实施方案福理工综〔2021〕197号》(以下简称“方案”),以学院为主体,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各职能部门辅助,结合专业特点、学生培养需要,积极调动多方资源、提前策划,从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科研项目、双创活动、学科竞赛、学术讲座、文艺活动、体育拓展等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等方面制定素质拓展周活动计划,明确项目名称、参与对象、活动目的、指导教师、评价细则等内容。
申报人应将活动项目/课程简介提交至各教学单位/部门审核,申报的活动项目/课程应从满足学生“五育并举”发展的需要,保证活动项目/课程的质量,各教学单位/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活动项目/课程报教务处审批。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
各学院应至少申报教学科研项目/科技创新活动/科普课堂、组织学科竞赛培育、学术科技讲座类每个专业各一项,大创项目类每个系一项;
体育教学部应至少申报体育拓展类五项;
学工处应至少申报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类三项;
招就处应至少申报双创活动类三项;
校团委应至少申报社会实践/劳动教育、文艺活动类各两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至少申报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类一项、思想政治主体教育类两项;
教务处应至少申报学术讲座类三项。
三、审批流程
5月24日前各教学单位/部门将审核通过后的素质拓展周活动计划及活动项目/课程简介报教务处审批,具体格式见附件。项目可参照方案内的《素质拓展与劳动教育学分认定项目学分分布表》,不在学分分布表内但对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有益的可由各教学单位/部门添加至活动项目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学生选课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积极参加素质拓展周活动,符合素质拓展与劳动教育学分认定要求的,可根据方案认定。
五、工作量认定
教师指导素质拓展周活动,可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综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福理工综〔2021〕30号)》的通知文件认定工作量。
六、活动总结
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教务处将协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根据活动计划进行督查。6月30日前学院汇总各专业(类)活动总结(包括文字总结、图片等)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揭晓明 电话:0591-62990014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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