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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理工教〔2020〕22号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3/19 14:10:5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一步总结教学研究经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认真做好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福理工教[2018]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科、高职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成果及教育教学方案,或者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全省乃至全国高等教育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人应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2.申报的项目,需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具有先进性、示范推广作用。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已获校级或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近两年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的,可以再次申报。

   4.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5.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校级党政领导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本校总推荐项目数的1/3。

   三、奖项设置

   每个学院至少申报3项(含高职),鼓励各行政职能部门围绕服务教学、保障教学取得的成果进行申报。取申报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二进行奖励,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 ,根据申报成果的总数量增减获奖成果项目数。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的,成果特别突出,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可授予特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校内领先水平的,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授予一等奖;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可授予二等奖。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充分凝练近年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的工作做法及成绩,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严格资格条件初审,评议和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申报质量。

   2.各教学单位须积极协调、优化整合本单位内不同教师申报的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奖,同一单位内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只能报送1项,否则资格审查时将视为重复申报。

   3.各教学单位对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真实性负有审查责任,推荐意见栏中需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并注明背景材料的真实性。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者或单位,将撤消其奖励,并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分。

   4.教师对校院两级公示成果有异议的,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有异议的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5.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与一定奖励,按《福州理工学院专任教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福理工综〔2019〕19号)给予成果认定。获奖材料可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及选派进修的依据。

   五、评选程序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

   2.学院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如期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获奖名单。

   4.获奖成果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教务处将进行核实,确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布生效。

   六、申报材料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8000字)及有关成果支撑材料纸质档(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2.支撑材料要求:申报成果应提供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以及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如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申报成果如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联系人:范鸿兴,联系电话:0591-62990014,邮箱:fhx5422@gmiot.com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2.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福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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