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经排定,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表查询
(一)本学期2月13日(第一周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各班学生提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做好各项上课准备工作。
(二)课表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严禁擅自调停课或代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调停课手续,审批通过后务必通知到位。审批未完成或通知不到位视为调停课手续不完备,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课堂教学管理要求
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请师生共同遵守《福州理工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二)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充分做好备课、授课等各个教学环节工作,上课带好五大件(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进度表)。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安排,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
(三)任课教师要严格学生考勤,严抓课堂教学秩序。第一次课应向学生说明课程考核要求、课堂纪律要求等。
(四)任课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提升教学效果。在要求学生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的同时,可将学生课堂笔记记录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核,培养学生记录课堂笔记的良好习惯。
(五)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持续落实课堂磨课活动,切实督促教师高质量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将加大日常教学活动检查力度,对违反学校教学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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