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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

2025/8/7 0:49:4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鼓励教师认真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作用,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福理工教〔202019 号),现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一、  评选对象

本次指导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2024-2025学年内无教学事故。

(二)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重视并按照规定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的学生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重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训练。 

(三)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对学生要求严格。能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周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计划,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指导,指导工作量饱满,鼓励学生创新,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做好书面指导记录。

(四)认真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 

(五)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档填写详细、认真、规范。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符合规范化要求,按时归档。

(六)本届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  评选流程

(一)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二)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指导教师工作业绩组织推选。原则上一个专业评选一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学院根据评选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附件材料于8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林勇 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附件:福理工教〔2025〕93号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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