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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19/9/26 18:04:04      点击:

福理工教〔2019〕63


关于组织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组织做好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参加重修课程的学生,须在9月25日前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重修课程,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学生重修申请表)。

   2.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重修课程数量及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审批,确保学生有能力修读完成正常课程和重修课程。

   3.各专业所在学院核对学生拟重修的课程及学分,按课程汇总重修学生名单(附件2:重修情况汇总表),并将重修情况汇总表送交开课院(部)。

   4.经各开课院(部)审核后,学生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福理工综〔2016〕91号)文件规定,按120元/学分的标准网上缴纳重修费用后将申请表于9月29日前交回开课院(部),缴费时间及流程详见附件3。

   5.开课院(部)于9月26日将学生重修情况(附件1和附件2)进行汇总并报送教务处郭老师处,由教务处进行审批。

   6.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各开课院(部)按有关规定合理组织重修课程教学,保证重修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组织工作。组班重修的课程应及时将课程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及时报教务处。

   7.重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重修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登记表

          3.缴费时间及流程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

福州理工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重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期

学分

学时

原期考

成绩

原补考

成绩

原任课教师





























学生所在学院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年月日

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开课学院(部)

审核意见

重修方式

经办人:

盖章年月日

□组班重修

□跟班重修

□免听重修

财务处

缴重修费

已缴重修费:元。


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盖章年月日

    备注:1.申请流程:填写重修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重修任课教师签字→开课学院(部)确定重修方式、审核、盖章→网上交费→交回开课学院汇总→财务处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上课、考试。2.申请重修者办理完重修手续后,复印一份,一份交本学院,一份学生自留;如非本学院(部)开课,应复印二份,一份交本学院,一份交开课学院(部),一份学生自留。


附件2

20**-20**第*学期**学院重修申请汇总表

以下信息都必须以正方系统信息为准,此行阅读完请删除!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申请重修科目

是否其他科目替代

拟跟读班级

任课老师(跟读班级)

学分

成绩

备注

此处序号与纸质版序号需一致

张三

16021030**

 

 

有就填具体科目名称
没有留空

 

 

 

 

免听

2

 

 

 

 

 

 

 

 

 

组班

 

 

 

 

 

 

 

 

 

 

跟班

 

 

 

 

 

 

 

 

 

 

组班

 

 

 

 

 

 

 

 

 

 

组班

 

 

 

 

 

 

 

 

 

 

组班

 

 

 

 

 

 

 

 

 

 

组班

制表人:

教学办主任:


附件3

缴费时间及流程

   本次学生重修费委托工行代扣代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重修学生于9月26日前将所需缴纳的重修费存入在本校教务系统登记的本人工行卡,学校将在9月27日委托工行代扣代缴。

   备注:1、9月26日前必须登入教务系统登记本人工行卡号;

      2、已登记的学生,请认真核对本人工行卡号是否有误。

        http://172.29.1.37/e/upload/s1/article/file/2019/09/261005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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