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系统申报的通知
2017/3/7 15:00:06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始申报,申报对象:各院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截止时间:3月10日。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启用系统申报,教师本人通过登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络界面端(http://172.29.1.24/或http://112.5.137.43:8000/)填写并打印《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和提交申报课程教学大纲(纸质和电子档),经院(部)、处(室)、馆、所、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向教务处提出开课申请。已通过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开设的同类课程原则上不再接受开课申请。
本次公共选修课一律定为1学分(16学时),教学周为(06-13周),公选课原则上安排晚上上课。
申报选修课程的教师将经由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及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本于截止日期前,一并交至教务处。
请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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