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福理工教〔2022〕111号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及《福理工教〔2022〕113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个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同时检查指导老师是否坚守岗位及指导记录情况。学院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与改进措施。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应在4月2日前完成中期检查自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学生回校参加。
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有: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学院将《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加电子签名后转为pdf文件按专业汇总于4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论文指导教师将pdf格式的中期检查表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三、教务处协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于4月17日至4月21日对各学院的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揭晓明 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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