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进行专业及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与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能力: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四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的原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鼓励学生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第五条 实行进入毕业实践环节资格审核制。凡在进入毕业实践(毕业实习、设计或论文)前,累计未获得学分(不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达到25学分以上者,没有资格进入毕业实践环节,作编入下一年级处理。自行进入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各学院、系(专业)分级落实完成。
第七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实施过程管理,协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进行质量监控。
(二)与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一同组建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指导过程、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三)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的配合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等工作。
(四)组织审定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
第八条 学院主要职责
(一)成立以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根据本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与规范,组织、落实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负责审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做好对首次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和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查。
(三)指导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组织师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四)负责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工作。
(五)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总整理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时将选题情况及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七)成立以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并确认各答辩小组的人员组成,组织对优秀和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复审答辩。
(八)定期检查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特别要做好初期审核、中期检查和答辩检查。
第九条 系(专业)主要职责
(一)确定指导教师,组织选题,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审查后报送学院,并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情况。
(二)对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进行资格审查,制定指导计划,核定工作量,报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教务处备案,并派专人联系,定期了解指导情况。
(三)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文献资料、实验条件等。
(四)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实施管理、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五)向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名单,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及以上的人员担任。
(六)每月召集一次指导教师会议,研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七)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学院。
(八)组织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落实毕业设计学生的考勤措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十条 指导教师资格与主要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一)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务教师或博士学位教师担任,首次或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鼓励并提倡各学院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应事先进行资格审查,制定指导计划,核定工作量,报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教务处备案,各专业应派专人联系,定期了解指导情况。
3.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因特殊情况,对于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若有配备助教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其指导的学生人数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2人,并报学院审查、教务处备案。
(二)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组织学生做好开题报告,并提出具体的要求。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选题依据、原始资料、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及主要参考文献。
2.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引导学生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包括本课题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向)并入正文。
3.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调研、设计、实验、加工、上机运算和统计分析等具体工作。
4.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安排,定期(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4学时))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写出评语和评分,评语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7.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代表学院同外单位有关人员一起,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8.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9.指导过程要有简要的书面记录或电子版记录(至少每周一次记录),包括集体指导、电话指导、网络指导等。学生答辩后,要打印指导记录表并手写签名,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资料留存备查。
第四章 选题工作
第十一条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各各系各专业组织指导教师申报课题,初审后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学生完成选题、指导教师的确定、任务书的下达等工作。
第十二条 选题要求
(一)必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不能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和专业领域,要尽可能结合学生专业发展、择业、就业的实际情况,突出我校人才培养特色。
(二)选题应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和专业前沿相结合,应有6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科研实验、企业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过程中完成。理工科专业的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生产技术发展;文科专业的选题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等。题目要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三)选题应以中、小型为主,工作量和难度要适当,使学生既能得到综合训练,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全部内容或得出阶段性成果。
(四)选题应保证类型的多样性,每学年的更新率应≥80%。原则上每生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及任务上加以区别,使每个学生有所侧重,并据此独立撰写各自的设计报告(或论文)。鼓励征集或应用来自于社会、企业有关的实际工作课题,组织学生分工协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或完成工程技术项目。
第十三条 选题程序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先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陈述课题来源及意义、主要设计(或研究)内容、目标和要求等,由各专业讨论确定,提交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供学生选择,题生比应大于1:1。
(二)选题程序: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各系或各专业审查→学院复查→公布题目→师生双向选择(志愿和指定相结合)→各系各专业合理平衡→汇总填报情况登记表。
(三)毕业设计(论文)在选题方式上实行指导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学生除了在指导教师提出的课题中进行选择外,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学生所拟题目应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且必须经过指导老师同意、并经系(或专业)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选题结果确定后,在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之前,学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修改题目,但在任务书下达,并且开题报告完成之后,不能随意更改题目,确需更改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填写《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改申请表》,报系主任审核,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
(五)学生在选题确定后,各系各专业需填写《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报学院批准后,在第四学年下学期第3周之前报教务处备案。
(六)选题和开题须在第8学期第2周的结束前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选题、开题的学生视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
第五章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纪律守则
第十四条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工作,以便指导和考察。
(一)严格遵守校、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三)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的1/3者,视为平时成绩不及格,不允许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要求独立完成任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凡袭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不能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计;
(五)不准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做与毕业设计(论文)无关的事情;
第六章 答辩评分
第十五条 答辩要求
(一)各学院应在答辩前成立由学院领导及专家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按专业分成若干个3-5人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答辩小组组长一般应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二)本科生通过答辩方能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成绩或评阅教师成绩不及格取消答辩资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为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 一次答辩总评分数为优秀、一次答辩总评分数不及格、一次答辩分数不及格、一次答辩分数/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两两相差10分(包含10分)以上者需参加二次答辩。
(三)二次答辩由各学院组织人员进行,二次答辩要求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必须有40%以上与本专业对口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参加。
(四)答辩时各学院须安排学院督导组巡查答辩现场,并做好巡查记录。教务处将派相关专家随机抽查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情况,各学院应至少提前一周把“答辩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答辩程序
(一)答辩前,学生必须将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复制比不得超过25%。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在答辩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材料送交答辩小组审阅,并安排评阅教师评审。
(二)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的评语,并事先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问题,所提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三)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1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等。
(四)答辩小组成员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和对问题的回答,依据评分标准给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
(五)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可安排部分非毕业班的学生参加旁听以便交流示范。
(六)答辩情况要有专人记录,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第十七条 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一次答辩成绩3部分组成,分别占40%、20%、40%权重,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成绩×40%+评阅教师成绩×20%+一次答辩成绩×40%。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水平、创新精神、工作态度以及答辩情况等为依据。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五个等级划分。
(三)凡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的答辩成绩以二次答辩成绩为准。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0%,及格和不及格 5%~10%。
第七章 质量监控与保障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教务处、学院、系(专业)三级管理责任制。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查,各学院、系(专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严格把关,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九条 发挥各学院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作用。着重做好选题、中期、答辩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各学院应安排督导组对所有答辩进行质量监控,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引进“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测标准为文字复制比例低于25%,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文字复制比例在25%(含25%)-50%(不含50%),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重新检测1次,若重新检测仍未低于25%,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重做;若首次检测复制比例超过50%(含50%),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重做。所有专业均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 奖惩措施
(一)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未能严格审核,导致出现明显的论点、论据错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符合学士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指导教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处罚;对默许或纵容学生弄虚作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严重违纪的,如抄袭剽窃、买卖论文、弄虚作假等,根据《福州理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福理工教〔2017〕20号)办法处理。
(三)各学院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展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例如学生毕业设计作品展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校每年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表彰及奖励。教务处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印制成册,留存学院和校图书馆存档。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的,可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重修。
第八章 资料归档及工作总结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将完整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顺序见《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涉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应归类、整理,并统一保存在学院资料室,至少保存5年,被评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永久保留。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统计材料按专业、班级存放。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等方面深入分析质量,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并于当年6月30日前送交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九章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第二十四条 评选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统一管理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各学院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
(二)对于获得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十五条 评选办法
(一)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在答辩结束后进行。评选对象应是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优良,无违反《福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各项违纪条款的记录,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
(二)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压缩成1篇文章(3000~5000字),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中英文摘要(适当缩写)、中英文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部分重要文献)。文章尺寸规格为A4(210*297mm),每一页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mm,用宋体小4号字。
(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学院聘请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对各系各专业推荐申报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经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第二十六条 评选标准
(一)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指标标准见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
第十章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经费使用范围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包含在各学院实习教学经费中,主要用于学生制作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费、论文打印/复印费、图纸、实验耗材等相关费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详情见“下载专区”)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2.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4.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5.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情况汇总表
6.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7.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8.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
9.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源情况汇总表
10.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
11.福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12.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更改题目审批表
13.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14.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封面
15.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16.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理工科指导教师评审表
17.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科及经管类指导教师评审表
18.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审表
19.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20.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
21.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22.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3.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24.福州理工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25.福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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