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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2024/7/5 16:27:5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教学质量,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特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的原则

   (一)落实学期教学任务由学院落实,无特殊原因,教师必须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安排教学任务时要统筹考虑,按照教学质量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评授课教师教学质量,兼顾各类教学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以确保教学内容的高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升

   (二)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源,合理确定教师的选课范围和选课数量,平衡教师的教学负担和教学水平,不同教师间的教学工作量应在合理范围内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因某些教师教学任务过重而导致工作负担过大,或其他教师负荷过轻的情况发生

   1.专任教师每学期的选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门,任教不满一年的新教师在培养期内承担新课不宜超过2门。

   2.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每学期必须至少独立承担1门与专业方向匹配的核心课程。专业带头人必须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

   3.为保证教学质量,专任教师系数前教学超工作量不得高于64课时/学期,双肩挑教师不得高于32课时/学期,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发放课酬。

   (三)教师教学任务分配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对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材编写等工作的教师,应优先保障其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专业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授课,在保证本专业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允许跨专业选课,专任教师均达到核定工作量,才能安排外聘教师。

   (五)严格做好外聘教师的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原则上不予续聘,外聘教师每学期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安排课程任务前须经学院进行资格认定或试讲,认定合格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并在后续教学过程中做好教学质量监督工作。

   (六)教学任务确定无异议后,由学院进行统一排课,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选用教材、上传软件和申购耗材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二、课表编排

   (一)时间安排要求

   1.各学院编排课表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校历时间安排课程。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20周。教学周第1周为8月26日(周一),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要求下学期所有理论课教学课程均要求在第18周前完成(不含实训实践课程),法定节假日为第4周周二(中秋节),第6周周二、周三、周四(国庆节),第19周周三(2025年元旦),系统会自动设置以上相关时间为禁排时间。

   2.2024级普本新生军训安排在2-5周(2024年9月5日-25日),9月26日2024级普本新生正式上课。9月3日2024级专升本新生正式上课。

   3.上午尽量安排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一次3节的课程尽量安排到下午。

   4.课表安排的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白天8节(除周三下午不排课外)。因教学场地紧张受限的课程可排到周一至周四晚上9-10节,每个班级每周原则上不超过3个晚上,若课程无法安排,则可以按周五晚上、周三下午7-8节依次安排,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周末等特殊时段上课的课程,须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5.任课教师原则不能连续两天上同一班级的同一门课程,也不能连续上同一班级不同课程。

   6.在排课过程中,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应从大局出发,服从教学单位的安排。

   7.应根据教学班人数和教室座位数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座位数为60人的教室,安排的班级人数不要超过55人。

   8.9月21日(周六)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明辨楼机房设置考场,当天相关机房不排课(系统将设置禁排)。

   (二)课程、节次安排要求

   1.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同一门课程同一班级同一天原则上不连排4节课,有特殊要求的实验、设计等课程,另行处理。

   2.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应充分尊重授课教师对课程编排的意见,原则上采用单双周排课。

   3.班级每天的上课节数应均衡,课程难易搭配要合理。

   4.教师每天授课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6节,如特殊情况应上报学院及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编排。

   (三)教室、机房资源分配

   开课学院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本学院的归属教室(公共课除外),原则上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的多媒体教室和机房,如确实需要使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排课。

   多媒体教室、机房归属如下:

   1.计信学院:新知楼(102-107)、新知楼二至五层,合计34间。

   2.经管院:博学楼一层(101-104)、二层(201-208)三、四层,明诚楼(101、102),合计30间。

   3.建筑工程学院:明诚楼二层(204-209)、三层(308、309)、四层(401、402、405、406、407)、博学楼五层(504),合计14间。

   4.护理学院:明诚楼三层(301-307),合计7间。

   5.传媒与艺术学院:博学楼(105-108)、明诚楼一层(103-107)、明诚楼二层(201、202、203),合计12间。

   6.班级选修人数超过116人的安排在博学楼109、209。

   7.备用多媒体教室为博学楼4-502、4-503共两间。

   8.其余机房调整、专业实验室归属详见机房使用分配表(具体由实训中心解释)。

   (四)各学院排课时间

   1.7月17日-7月23日为公共课编排;

   2.7月24日-7月31日各学院完成专业课编排;

   3.开学前1周完成课表打印等。

   (五)其他事项

   1.需编排入明诚楼403智慧教室的课程,各专业学院应提前申请,由实训中心、教务处审批统筹安排(各专业学院原则上每周安排不超过12学时)。

   2.理实一体的课程,在任务落实环节按照理论课落实课程总学时,在编排场地时应根据开课计划中的实验(上机)学时,安排相应的机房(实验室)。

   3.课程表初排完成后,各学院应及时检查课程课时等安排情况以及班级课程表的合理性(包括各班级最后的结课时间),并进一步优化课程表。

   4.课表优化完成后,由各学院负责审定。

   5.课程表一经排定,应保持相对稳定。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教师调、停课、补课管理规定》。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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