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福理工教〔2018〕27号
各学院: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各学院上报下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的编制
各学院严格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保持教学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开课计划包含以下几个环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
二、录入与报送要求
1.各学院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另外,还要关注前面课程的开设情况,确保下学期的课程开设更加科学性。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进度安排,于5月30日(第十三周周三)前提交各开课计划,并将《福州理工学院教学计划执行登记表》纸质文件(学院院长签字、盖章)于6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报开课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开课计划的,请填写《福州理工学院培养计划调整审批表》,并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
|
|
|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印发 |
- 上一篇:精心谋划、科学布局、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 2021/5/25
- 下一篇:我校召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反馈会 2021/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