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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性教学检查的规定

2023/3/19 15:01:59      点击:


集中性教学检查是指在一个学期的各个阶段定期组织期初、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的教学检查。集中性教学检查是监控教学各环节质量,加强教学质量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教学质量二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教学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检查的各种材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将检查总结及时报送教务处。

一、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开学后的四周内进行,主要目的在于落实新学期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教学安排情况,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系(部)、教研室的工作计划。

(二)开课准备。

1、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大纲是教师实施教学的依据,也是检查教学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的标准之一。开课课程和实践环节均要有教学大纲。开课前各系(部)要将教学大纲审定完毕。

2、授课计划和教案检查。教师讲课要有授课计划和教案,授课计划需一式四份,在开学第一周内交课程所在系(部),经审批后,开课系(部)、教研室、专业所在系和任课教师各留存一份。教研室在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的基础上要填写《期初授课计划、教案检查表》,检查结果需报送系(部)。各系(部)将《期初授课计划、教案检查表》检查情况汇总后,将汇总表连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于第五周报送教务处。

3第一课检查。主要检查开学第一天的教学、教材发放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11-13周进行,主要目的在于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课堂教学质量

1、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容之一,各班级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由教务管理系统计算评教成绩,教务处做好评教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发布评教结果。

2、召开座谈会。

1)教师座谈会。旨在交流教学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学生座谈会。 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要进行认真分析、采取应对措施。

3、听课。听课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另一项内容。要求教研室主任以上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同行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听课后填写《听课表》。听课表由系(部)留存,各系部将听课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4、说课。对初次上本科课程的教师要组织开展说课活动,通过说课了解教师对课程的把握情况,说课后需填写《说课情况评议表》。各系(部)要向教务处报送说课总结材料。

(二)日常教学工作情况。检查日常教学环节,如教师备课、作业批阅、实验实习、学生学习等情况。教研室要检查教师授课进度是否正常,检查教案以了解教师备课的数量与质量。在检查基础上填写《期中授课计划、教案检查表》,检查结果报送系(部)。各系(部)将《期中授课计划、教案检查表》情况汇总后,将汇总表连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在第13周报送教务处。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目的在于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完成情况及下学期的教学安排。

(一)工作总结

1、教师自评。任课教师就自己所担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作自我评价,对学生学习情况如完成作业、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并填写《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分析表》。

2、教研室工作总结。教研室就本学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以适当形式将教务处公布的学生评教结果和学生反映的问题向任课教师反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3、系(部)教学工作总结。各系(部)就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全面总结。

(二)各类教学档案汇总

结合期末教学检查,各系(部)和教研室要按教学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的汇总工作。

(三)下学期教学安排

主要检查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等方面情况和其他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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